译文
啊!伟大的武王我的先祖,您的丰功伟绩没有人超过!当然文王的功德确实很高,开创了一代基业建立周朝。后继者先祖武王奉天承命,打败商王朝从此天下太平,奠定了您不朽的伟绩丰功!
注释
於(wū):叹词。皇:光耀。
竞:争,比。烈:功业。
允:信然。文:文德。
克:能。厥:其,指周文王。
嗣:后嗣。武:指周武王。
遏:制止。刘:杀戮。
耆(zhǐ):致,做到。尔:指周武王。
此诗是古代大型舞乐《大武》的二成歌词。《大武》的乐曲早已失传,虽有零星的资料,但终难具体描述。然其舞蹈形式则留下了一些粗略的记录,可以作大概的描绘。第一场,在经过一番擂鼓之后,为首的舞者扮演武王,头戴冕冠出场,手持干戚,山立不动。其余六十多位舞者扮武士陆续上场,长时间咏叹后退场。这一场舞蹈动作是表示武王率兵北渡盟津,等待诸侯会师,八百诸侯会合之后,急于作战,而周武王以为伐纣的时机尚不成熟,经过商讨终于罢兵的事实。第二场主演者扮姜太公,率众舞者手持干戈,奋臂击刺,猛烈顿足。他们一击一刺,做四次重复,表示武王命太公率敢死队闯犯敌阵进行挑战,武王率大军进攻,迅速获胜,威振中原。第三场众舞者
这首诗是周武王克商后所作的《大武》乐章中的一章。据《左传·宣公十二年》记载:武王克商,作《武》,“其卒章曰‘耆定尔功”’,又据《礼记·乐记》记载,孔子曾说《大武》“再成而灭商”,可知《武》是《大武》乐舞二成的歌诗。
今有客马,日行三百里。客去忘持衣。日已三分之一,主人乃觉。持衣追及, 与之而还;至家视日四分之三。问主人马不休,日行几何?答曰:七百八十里。
术曰:置四分日之三,除三分日之一,半其余,以为法。〔按:此术“置四分日之三,除三分日之一”者,除,其减也。减之余,有 十二分之五,即是主人追客还用日率也。去其还,存其往。率之者,子不可半,故倍母,二十四分之五。是为主人 与客均行用日之率也。〕
副置法,增三分日之一。〔法二十四分之五者,主人往追用日之分也。三分之一者,客去主人未觉之 前独行用日之分也。并连此数,得二十四分日之十三,则主人追及前用日之分也。是为客用日率也。然则主人用日率者,客马行率也;客用日率者,主人马行率也。母同则子齐,是为客马行率五,主人马行率十三。于今有术,三百里为所有数, 十三为所求率,五为所有率,而今有之,即得也。〕
以三百里乘之,为实。实如法,得主人马一日行。〔欲知主人追客所行里者,以三百里乘客用日分子十三,以母二十四而一, 得一百六十二里半。以此乘客马与主人均行日分母二十四,如客马与主人均行用 日分子五而一,亦得主人马一日行七百八十里也。〕